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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-社會新聞-遊覽車誤闖地下慢車道 陸客團二十多人傷
中廣新聞網 - 2012年8月24日 下午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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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輛載著33名陸客的雙層遊覽車,今天下午誤闖嘉義市「世賢路」地下道的慢車道,整部車卡在地下道,車頂幾乎全毀,造成二十多人輕重傷,目前都已經送醫救治中。(龐清廉報導)
這起載送陸客團的雙層遊覽車,誤闖嘉義市嘉義市世賢路地下道的慢車道,車頂全毀事故,由於事發極為突然,許多遊客根本來不及反應。強大的衝撞力道,加上遊覽車車頂幾乎全毀,還整個斷裂塌落到乘客座上,造成二十多人頭部和頸椎受創,以及撕裂傷和擦撞傷,尤其以坐在車子前方的多位乘客,傷勢較為嚴重,目前都已經送醫救治中。
遊覽車駕駛許博修表示,遊覽車高度為三點八公尺,當時他從博愛路要右轉世賢路時,沒有注意到是誤走
一輛載著33名陸客的雙層遊覽車,今天下午誤闖嘉義市「世賢路」地下道的慢車道,整部車卡在地下道,車頂幾乎全毀,造成二十多人輕重傷,目前都已經送醫救治中。(龐清廉報導)
這起載送陸客團的雙層遊覽車,誤闖嘉義市嘉義市世賢路地下道的慢車道,車頂全毀事故,由於事發極為突然,許多遊客根本來不及反應。強大的衝撞力道,加上遊覽車車頂幾乎全毀,還整個斷裂塌落到乘客座上,造成二十多人頭部和頸椎受創,以及撕裂傷和擦撞傷,尤其以坐在車子前方的多位乘客,傷勢較為嚴重,目前都已經送醫救治中。
遊覽車駕駛許博修表示,遊覽車高度為三點八公尺,當時他從博愛路要右轉世賢路時,沒有注意到是誤走
▼7則網友回應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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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ica •
官僚的習性就是遇到問題就推給駕駛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出車禍就歸咎駕駛人不守規矩!
很多地方對駕駛人不只不友善、已經到不安全地步,但是主管各單位還是麻木不仁,從未主動積極改善。只會猛開罰單把責任都歸駕駛人,不然就是因循苟且、得過且過,增加很多社會成本。
台灣到處都有交通號誌、標誌、標線不良問題,開車必須靠熟悉度,無法依賴標誌或路標。
但是所有交通號誌、標誌與標線的設計,不就是用來協助對交通環境不熟悉的人嗎?當然最需要的也就不會是在地人!
官僚和公務員心態,讓社會結構無法進步,很多人到陌生的地方,常常花很多時間和汽油繞路,這些官員卻毫無問題意識,習慣性的把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!
例如每次看到有人酒駕誤闖單行行道,出嚴重車禍的新聞都很心痛,心痛的是這些官員的冷漠和不負責任。
類似酒駕違規當然不對,不過很多地方的交通環境,在天候不佳或燈光昏暗時是極可能不夠安全,而人因問題例如注意力、疲累、精神耗弱本來就是常態,交通工具也可能發生故障或異常,任何系統在設計時,不就都必須把這些變數納入考量。這在國考的專業科目或在職進修裡都有吧!公務員如果明知而不作為,是不是更該被懲罰?
道路標示不是有立牌子,有個標示,主管人員就算盡到責任。更非出了意外,就歸咎駕駛人酒駕、不守規,難道類似酒駕或不守規就該判死刑,以生命為代價被懲罰?落後的國家才會輕忽生命的價值,先進國家對惡徒被楚死刑都還很保留呢!
很多米蟲寧可打卡後到處泡茶、打混、翹班忙私人事情也無心改善眼前的問題,很多都是交差心態。長官也油頭滑嘴,學會用官僚方式與技巧應付問題,而不是用心找問題、解決問題!
看到這則新聞,會覺得這個國家養一堆公務員,實在不如把錢拿去照顧植物人或是貧困民眾有意義!那些人至少沒公權力,不會製造問題或阻礙國家進步!
網路時代像這種新聞被報導過了,10年後網路上都還搜尋得到。任何車禍發生後,只要受害者去把這種新聞搜出來,然後就提國賠,提業務疏失告訴,保險公司、健保局理賠後也該提代位求償告訴,反正公務員月退俸很難脫產,法律追訴期很長的。公務員超乎合理的福利與待遇,就當成職業的風險貼水!
公務員多被告幾次台灣自然就會進步。醫生救人都還可能被告,公務員這種消極不作為,跟謀殺有別嗎?
交通道路管理單位事關生命與民眾時間效能,絕非好混的閒差事。很多地方車禍的發生,造成嚴重死傷,和空軍總部被冤判的小兵江國慶,一路被官僚體系的消極不作為,最後送上刑場槍決極度相似。
國人真有機會到人生地不熟、還語言隔閡的先進國家開車自助旅行,會很深刻覺得台灣整個社會系統,只要是公部門負責管理的,那種不長進的程度,跟公務員受的保障與福利正成相關,以致整個國家沒志氣到年輕人只想考試擠公職,然後有樣學樣當米蟲。
很多新聞或許有可能當成為,未來有人受害打官司的證據,但希望最好永遠用不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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鍋子
雖然您說的有幾分道理
不過在世賢路那邊還能開錯我也覺得佩服......
不是要把責任推給誰
而是司機的精神狀況本身也應該要考量
今天如果都盡人事了,那他還要撞那怪誰?
但是盡人事的定義呢?
永遠有人會跳出來說政府做得不夠好
永遠有人開車還是會橫衝直撞
那要如何定義說「政府已經做得夠好了」
又或者如何定義說「開車的人應負的責任」
責任不能完全推給駕駛人
也不能完全推給政府單位
這是個互相的問題
而不是單單不斷的去批評政府官員的態度
或者不斷的去批評駕駛人的問題
我覺得有時候還是平衡點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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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ica •
安全無價!!為了交通安全 ,本來就有責任用盡各種手段避免意外,或是模擬各種可能風險,提出因應。以台灣道安的這種落後思維和官僚體系與文化,誰都可能中獎!
並不是每個人都會100%精神狀態極佳,且對路況絕對熟悉! 如果用醫院、飛安的標準看,其實很多道路的標誌是大有問題,只差出事後都被歸咎駕駛人因素,所以就變成得過且過。
公務員設置交通標誌的動機很可能是基於規避職務責任,有掛就算數,非著眼於用路人的權益,或以用路人為本位。這是很可悲的,也只能當良心工作!
每次意外當事人都需付出可怕代價,但是交通事故卻仍不斷發生,這不是單單駕駛人守不守法的問題而已!! 官僚體系應有相對責任,尤其是該作為而不作為的責任!-
鍋子
安全無價
不是每個人都會100%精神狀態極佳
但是精神狀況不佳也不應該上路
因為,安全無價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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