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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-生活新聞-帶球嫁3天反悔 判賠郎84萬
自由時報 - 2012年8月31日 上午4:27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、謝鳳秋/台中報導〕台中市江姓男子與李姓女子結為連理,喜宴後到戶政所辦結婚登記,女方竟當場落跑,讓新郎倌相當狼狽,憤而要與「落跑新娘」解除婚約,並索賠124萬多元;台中高分院認為,此婚姻不成立是因雙方互不退讓、各執己見所致,都必須負責,核算支出相抵之下,判女方賠償男方84萬多元,全案定讞。
吵宴客、吵聘金、吵婚紗…
判決書指出,李女婚前已自江男處受孕,兩人決定99年5月結婚,但對聘金一事,男女雙方家長看法不同,又要求已有身孕的李女不能穿婚紗、不要祭拜祖先、不宴客,讓女方不滿,最後雖取得妥協,卻讓雙方在感情上造成嚴重裂痕。
結婚典禮後第3天,新郎和新娘共赴戶政所辦結婚登記,不料新娘竟當場「落跑」回娘家,此後避不見面。
家族互不讓 雙方都有責
事後江男多次催促,李女都拒不配合出面辦結
吵宴客、吵聘金、吵婚紗…
判決書指出,李女婚前已自江男處受孕,兩人決定99年5月結婚,但對聘金一事,男女雙方家長看法不同,又要求已有身孕的李女不能穿婚紗、不要祭拜祖先、不宴客,讓女方不滿,最後雖取得妥協,卻讓雙方在感情上造成嚴重裂痕。
結婚典禮後第3天,新郎和新娘共赴戶政所辦結婚登記,不料新娘竟當場「落跑」回娘家,此後避不見面。
家族互不讓 雙方都有責
事後江男多次催促,李女都拒不配合出面辦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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