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轉載-社會新聞-刊不雅照案 報社主管訊後請回

中央社 - 2012年8月29日 下午1:23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)台北地檢署偵辦平面媒體刊登李宗瑞不雅照案,今天傳喚楊姓及陳姓副總編輯及王姓社會組長等3人作證,訊後請回。
一家平面媒體26日在頭版及次版刊登「變態淫魔,硬上月事妹」等新聞,以及李宗瑞與女子在房間內的偷拍畫面截圖。台北地檢署26日立即分他字案偵辦,朝刑法的妨害祕密及散布猥褻物品等罪追查。
承辦檢察官27日傳喚撰文的2名陳姓記者、1名游姓記者及1名實習記者等4人作證。4人都坦承報導對被害人
▼2則網友回應▼
  • 三三聖徒  •  1日17小時前
    是飭回
    中央通訊社記者和旺中記者是好朋友ㄇ?
    還要保護兄弟?
  • 辣妹腿張開就有錢進來  •  16小時前
    那些周刊記者早就套好話了啦--- 他們的直屬主管是誰?他們會不知道?

    敢揭人隱私擋人財路

    早就料到一定會被告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gonews 的頭像
    gonews

    gonews - 新聞速看&分享網友評論

    go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