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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-社會新聞-19塊金條 涉貪重罪 黃季敏收押禁見

自立晚報 - 2012年8月30日 下午11:12
【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】台北地檢署認定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犯貪污重罪,有串供之虞,30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
檢調29日約談黃季敏、黃妻陳素霞及胞兄黃文宙、3名承辦公務員及廠商等20多人到案,漏夜移送北檢複訊。
承辦檢察官認定黃季敏、消防署資訊科長蔡木火及廠商陸重光、王經武4人,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經辦公共工程舞弊、圖利以及政府採購法等罪嫌重大,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
歷經逾3小時審理,法官認為,黃季敏涉犯貪污重罪,辦公室內藏放大量黃金,較有可能藏匿,且他的供述與其餘共犯或證人有出入,因此裁定收押禁見。
至於王經武、陸重光、蔡木火雖也涉犯貪污重罪,但供述明確,且已陳述部分事實,因此分別諭令以新台幣7萬元到20萬元交保。2012/8/30
19塊金條 黃季敏涉貪案 法院召開聲押庭
【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】台北地檢署認定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犯貪污重罪,有串供之虞,
▼3則網友回應▼
  • 一個用心去革新的老小子  •  8小時前
    黃季敏涉貪污 裁定收押禁見,還有一大堆專家學者形成共犯結構已久,台灣政府各部.各會.各署.各局.各處,處處皆大貪大污,這個政府跟阿扁當政有什麼不一樣,我們被欺負的太久了,馬英九你是一個大昏君,省省罷,不要再做假君子,這幾次露餡(林益世,刑事局,消防署)的貪瀆事件一一呈現你的眼前,這就是你的歷史定位.
  • chen  •  8小時前
    藍衫、綠衫、紅衫、大家一起貪,只有靠勞力辛苦掙錢還要繳萬萬稅的平常百姓是笨蛋嗎?號稱廉能的馬政府不僅無能更不廉!大家一起抗税吧!
  • Tom  •  8小時前
    我以前以為消防署只是開開消防車的單位,沒想到這麼肥。至於其他本來就是肥單位,是不是也要查一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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